7月19日,瑞昌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廉洁瑞昌”发布一则消息:“日前,瑞昌市武蛟乡上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清秀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昔日的优秀共产党员、明星村支书、办事“能人”为何会严重违纪并被开除党籍呢?
群众举报线索明 数据分析现真形
“我们上湖村是个贫困村,前几年还被列为省级贫困村。省里和市里给我们村拨了不少扶贫资金,但有些扶贫资金被村支书何清秀拿去在市里买房买车了。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好几千一套的名牌服装。你们纪委管不管?”2016年底,瑞昌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同期,该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时,收集财政局、扶移办、民政局、农业局等相关单位近5年扶贫项目资金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有大笔扶贫资金流向了上湖村。瑞昌市纪委紧盯问题线索和扶贫资金去向立即行动,于2017年初对何清秀相关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居功自傲贪念生 化公为私一言堂
2011年,何清秀凭着像男人一样的冲劲、鼓着不服输的干劲,为上湖村建设东奔西走,得到群众认可和支持,再次当选上湖村支书兼主任。在何清秀等人的努力下,该村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经常获得市级甚至是省级表扬,一度被树为亮点、典型进行推广。上级对上湖村工作信任有加,加之上湖村是瑞昌市主要贫困村之一,扶贫等专项资金扶持自然有所倾斜。
在成绩和赞誉面前,何清秀的私欲开始膨胀。她荒谬地认为“项目资金是我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应该留作己用”。为了规避集体资金使用流程和群众的监督,为了“把公家的钱像蚂蚁搬家一样一点点往自己家里挪”,何清秀动起了骗取项目资金设立小金库的“歪心思”。2013年以来,上湖村小金库收入高达200多万元,其中,涉及扶贫资金80多万元。
在骗取扶贫等项目资金和使用小金库时,何清秀自认为“是村里的老大,村里的事一言可决”,从来不与他人商量。她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以亲属名义骗取扶贫资金、私吞上级下拨项目资金、个人向他人借款用小金库资金支付等方式,非法占有、挪用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就连本人买高档服装、餐费、汽车油费等个人消费,以及丈夫曹某足浴按摩、儿子新购手机等家庭支出,她都“理所应当”用公款买单。俨然,“我就是把村委会当作自己的‘后花园’,将扶贫款当成了‘摇钱树’,把小金库变成自己的‘提款机’。”
团结拉拢有手段 利益均沾一窝端
作为一名女性村支书,何清秀当年曾脱颖而出成为其他村支书学习榜样,除了她扎实肯干、个人工作能力突出之外,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她很会“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为己所用。
何清秀初任上湖村支书时工作并非一直“顺风顺水”,但好强的何清秀并不甘心坐等失败。最终,她在手握项目资金“生杀大权”的武蛟籍瑞昌市财政局原“一把手”陈某(已立案处理)身上找到了制胜关键。陈某母亲生病、小孩过生日、老家建房子,何清秀都以“老乡”名义到场帮忙、送礼,甚至为陈家代请保姆并支付工资。在何清秀不懈地拉拢“团结”下,时间一长,陈某终被“套牢”。只要有项目,他就会想到“老乡”何清秀,甚至主动帮上湖村争取项目,并在项目资金拨付中大开绿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何清秀,也因此一跃成为瑞昌“明星”村支书、办事女能人。
在村里一手遮天的何清秀,还善用“团结”拉拢这套把戏,将村委会上下“打理”得“团结和睦”。她利用组织村委会干部公款旅游泡温泉,公款大吃大喝,以节庆补助名义滥发补贴,甚至套取私分扶贫专项资金等手段,让村干部“人人有份”利益均沾。从2013年至今,上湖村小金库用于招待费、购买土特产费用、烟酒杂货费等支出达数十万元。
掩耳盗铃库中库 机关算尽悔已晚
在利欲熏心又心怀侥幸的何清秀看来,只要账面做平、建立攻守同盟,就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为了掩盖违纪事实,何清秀召集上湖村委会干部共同伪造村级假账,并伪造上湖村养老院收支流水账目为“小金库”打掩护。此外,她还在众村干部面前“留了一手”,在小金库中再设小金库,真正的开支明细仅仅只有她和出纳二人掌握。就在市纪委对其进行外围调查期间,“闻到风声”的何清秀还不忘召集、指使村干部伪造、销毁涂改有关支出记录,对抗组织审查。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清秀无视八项规定等纪律约束,染指“扶贫奶酪”、群众的“救命钱”,如同“火中取栗终自焚”。“我忘记了我的每一次进步,都是组织关怀、培养的结果。我本应该更加努力地为党、为人民工作,报答组织的培养恩情,却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和罪行……如今想来,正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何清秀在个人《忏悔书》中深刻悔过,但为时晚矣。近日,何清秀已被瑞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扶贫“奶酪”动辄得咎!近日,瑞昌市纪委正在筹备利用何清秀案在全市村干部中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对全市村干部进行“心灵触动”,深植纪律意识、深化宗旨意识,并形成规范全市村级财务、加强村务监督制约的“分水岭”,打通落实扶贫攻坚的“最后一公里”,在做细做深做实案件审查“后半篇文章”中,更好地保驾护航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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