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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来源:国内有bt365网站吗     时间:2017-10-06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九江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市纪委就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跨省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和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瑞昌市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查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中的违纪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在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
  (二)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处重大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未落实公开制度等问题;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不精准,扶贫内容、扶贫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玩忽职守、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等 “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
  三、工作措施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2017年7月开始,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同步推进。
  1.强化扶贫项目资金核查。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对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委农工部、市供电公司等“十大脱贫工程”主要行业部门近三年来涉农惠农资金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发现对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等违规违纪问题。
  2.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由市扶移办牵头对各地各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情况,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扶贫内容、扶贫措施确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由市精准扶贫攻坚督查领导小组按照《瑞昌市压实脱贫攻坚各级责任的意见》,对乡镇、行业扶贫部门、市直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联户帮扶干部、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整改或查处。
  3.强化扶贫问题纪律审查。由市纪委牵头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既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尽到了监管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推动“集中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转入常态化的一项具体抓手,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运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积极稳妥予以解决。
  (二)加强部门联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发改、财政、审计、扶贫、农业、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林业等机关及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各扶贫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特别是发改、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实现资金安全有效,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要强化问题线索移送,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  监察机关,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随时发现、及时移交、快速办理。
  (三)加强通报曝光。加大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力度,扩大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确保该直接补贴农民的钱,决不能放错口袋;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钱,决不能用错地方;该支持多数农民发展产业的各种项目,决不能给错对象。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督促和推动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刻分析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流程公开、结果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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