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委局机关各部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
6月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我市多地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防汛形势比较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关于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九江市纪委《关于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参与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发挥好先锋员作用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孙新阳书记指示精神、九江市纪委相关文件和瑞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作为、不等不靠,发挥好主动性和协调性;要做到主动靠前,准确把握汛情,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结合实际组织力量投身防汛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坚持抢险在前、安置受灾群众在前,处处能看到纪检监察干部的身影;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发挥职能优势,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
二、勇于担当,发挥好战斗员作用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形象,扛起责任担当,坚持吃苦在前、冲锋在前,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主动作为,积极有序参与防汛工作;要勇于担责、敢于担当,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履职尽责,发挥好监督员作用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在防汛工作中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防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当前,要重点检查防汛责任是否落到实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防汛工作纪律、是否自觉坚守岗位。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物资、经费及时高效用于抗洪救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防汛期间,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防汛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防汛工作两不误;二是把防汛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相结合,将防汛成效作为衡量“两学一做”成果的重要标尺;三是把防汛与锤炼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相结合,在急难险重中考验干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派出督查组加强对防汛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纪检监察干部参与防汛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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