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蔡泽民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
经查明,蔡泽民利用其担任中共瑞昌市乐园乡党委书记、瑞昌市供销社主任、瑞昌市畜牧水产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5.099万元,贪污公共财物12.6万元人民币。
鉴于蔡泽民主动到纪委投案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同时主动上缴犯罪所得,具有自首等从轻或减轻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页更新时间:2018-06-28 17 Thu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