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曝光台>通报!南昌、景德镇一批干部违纪挨处分
通报!南昌、景德镇一批干部违纪挨处分
来源:国内有bt365网站吗     时间:2017-12-05

  南昌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进贤县架桥镇人大办主任张东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张东华在分管架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工程项目招投标期间,将该站违规收取的12500元工程竞标报名费用于吃喝。2017年9月,进贤县纪委给予张东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2.南昌县塔城乡城管中队队长涂志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涂志刚在担任塔城乡城管中队支部书记、中队长期间,多次以周末、节假日、巡查加班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个人违规领取18955元。2017年9月,南昌县纪委给予涂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上交财政。

  3.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义坊村党支部书记张水明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经查,2014年12月,张水明在为大儿子张某某操办婚宴时,违规宴请村两委干部和村小组长。另外,张水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7月,青山湖区纪委给予张水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邓文辉违规接受服务单位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3月24日,邓文辉在组织对某新能源项目验收后,违规接受被验收单位宴请。2017年10月,南昌市水务局机关党委给予邓文辉党内警告处分。

  5.青云谱区洪都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所所长王维平“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7年5月,王维平两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金额579.81元。2017年9月,青云谱区纪委给予王维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交财政。

  景德镇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乐平市洪岩镇民政办副主任汪春枝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核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11人虚报冒领补助资金问题。乐平市洪岩镇甘村等村委会在未经过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工作流程的情况下,将2013年至2016年自然灾害补助名单上报到洪岩镇民政办。民政办副主任汪春枝在对各村上报的自然灾害补助人员名单审核时,未逐个上户核实,把关不严,导致11人虚报冒领自然灾害补助资金17800元。2017年9月,汪春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浮梁县西湖乡民政办副主任王根年违规套取并挪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付公务餐费问题。2016年,西湖乡民政办欠西湖酒家餐费2800元。2016年11月,西湖乡下达磻溪村分配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51300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依规定程序上报受灾户名单及发放金额对补助资金进行再分配。乡主持工作的民政办副主任王根年授意店主找一农户作为灾害补助对象上报乡民政办,乡民政办审核通过。乡财政所将补助金2800元打入该农户一卡通账户。2017年1月,店主从该农户一卡通存折中取走该款,作为乡民政办2800元餐费。2017年9月,王根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版权说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中共瑞昌市纪委 瑞昌市监察委员会主办 备案许可证编号: 赣ICP备14005189号

   网页更新时间:2018-06-28 17 Thu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