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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运用自办案件全面开展警示教育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7-12-21

  为充分发挥自办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自办案件这个“活教材”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自今年3月至11月,九江市市本级及13个县(市、区)共运用30件自办典型案件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共有党员干部332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发案单位共提出整改措施320余项,实现了“三会一书两公开”这一警示教育模式在市本级及县(市、区)的全覆盖。
  九江市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都要通过召开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印发个人忏悔书,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等形式(简称“三会一书两公开”)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揽镜自照、反思整改。
  “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负责指导,发案单位具体承办,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参与。召开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时,安排违纪人所在党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就案件教训作表态发言;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针对有些违纪人在案发时已离开其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单位的实际,不仅要在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还要求在违纪人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就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时,将警示教育面扩大到整个系统一定层次的党员干部。
  九江市纪委高度重视这一警示教育模式的推广运用,通过市纪委案管数据系统,筛选出今年以来查处的严重违纪案件,并从中选定问题比较典型、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特别是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相关人员主动下到基层与相关县(市、区)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活动的开展,并就活动进行指导。
  为确保活动不走样,效果不变味,在活动开展初期,市纪委要求相关县(市、区)在活动开展前向市纪委报送活动方案,经市纪委审定后严格按方案执行;活动开展时,市纪委相关领导,案件审理室、案件指导室、宣传部等部门工作人员到会现场指导,并视情况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讲话;活动结束时,市纪委还对相关县(市、区)的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指导,在九江营造大力提倡运用“三会一书两公开”模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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