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纪委实名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分别是:
1.黎川县委农工部正科长级干部周永华在扶贫工作中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6年,周永华在担任黎川县烤烟办主任、黎川县委农工部主任科员期间,黎川县烤烟办对口扶贫黎川县中田乡中田村,共安排了16.8万元烤烟发展基金给中田村用于支持该村发展烤烟生产。2013年至2016年连续四年春节期间,周永华收受了中田村赠送的土特产折合人民币共计1500元。经黎川县委常委会批准,黎川县纪委给予周永华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东乡区占圩镇中心小学违规向贫困学生收费问题。2016年秋季及2017年春季,占圩镇中心小学违反相关规定,收取该校35名贫困学生的保险费、人人通费、校服费、课外书本费等费用合计21813.33元。2017年3月,占圩镇中心小学将违规收取费用退回给贫困学生。2017年4月27日,东乡区监察局给予该校校长冯益民警告处分。
3.乐安县牛田镇麻坑村原党支部副书记丁秋生以权谋私问题。2003年6月至2017年6月,丁秋生担任麻坑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连河等三个村小组工作。任职期间,丁秋生向危房改造户违规收取危房改造管理费7470元,侵吞连河村国家公益林补偿金7074元;违规承包连河村小组整村推进等8个项目工程。此外丁秋生还存在侵吞国家财政资金20241元和侵占集体资金29100元问题。乐安县纪委给予丁秋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责令其退赔侵占村集体资金和违规收费。
4.临川区七里岗乡东岗村委会报账员杨泉珍违规收受低保户感谢费问题。2015年10月,应村民杨某某的请求并经该村村委会同意,杨泉珍具体办理了杨某某申领低保户建房补助事宜。2015年底和2016年3月,杨某某分2次共领到低保户建房补助款15000元。 2016年3月,杨泉珍收受了杨某某感谢费2200元。临川区七里岗乡纪委给予杨泉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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