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昌市通报了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分别是:
黄金乡聘用人员王涛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王涛先后两次用黄金乡公务加油卡给本人私车加油共计51.65L,金额382.39元。2018年4月,王涛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分管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通报批评。
洪下乡聘用人员谈宇辉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2月19日,谈宇辉用洪下乡公务加油卡给本人私车加油61.44L,金额424.55元。2018年4月,谈宇辉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分管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市纪委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主动清退、故意隐瞒“私车公养”等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不论金额大小,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纪的一律快查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问题突出、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积极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网页更新时间:2018-06-28 17 Thu 赣公网安备 36048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