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瑞昌市纪委监委对码头镇梁公村原党支部书记董耀志、原村委会主任董伟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该案是江西省第二例、九江市首例留置案。经查,董耀志、董伟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挪用资金罪。4月4日,瑞昌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耀志、董伟锋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为充分发挥首例留置案的警示教育作用,按照省、九江市纪委关于“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6月5日上午,瑞昌市纪委监委在码头镇开展董耀志、董伟锋严重违纪违法案“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
在梁公村党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和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瑞昌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宣读了关于董耀志、董伟锋的处分决定、通报了相关案情,支部党员代表结合案件做了表态发言。村“两委”班子成员结合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一个一个过”的方式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刻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宣读了董耀志、董伟锋违纪问题处分决定、通报了相关案情。码头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委进行了表态发言。瑞昌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的重要意义、案件带来的警示及如何吸取教训等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话,为参会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直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下一步,瑞昌市纪委监委将督促码头镇党委结合董耀志、董伟锋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整改情况,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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