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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腐败新常态践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4-12-10
 

  治国必先治党。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作为监督执纪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在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落实依规治党进程中,学习在前、落实在先,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新常态,切实当好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学懂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精神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在我们国家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经济社会进入平稳发展新常态的情况下而作出的全局性决策安排,是在我们党面临“四大风险”和“四种考验”、自身建设进入反腐败新常态的情况下而作出的战略性制度设计,对于刷新吏治、遏制腐败、创造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落实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抓深抓细抓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将践行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理念和要求,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一次改进提升的难得机会、一项履职尽责的必备素养,切实把握新精神、推动新实践,务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新权威

  加强纪律建设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基础性要求、根本性任务。王岐山同志强调,“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能视之为儿戏”。严明政治纪律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广大党员干部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要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新部署新要求,“迈着不变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另一方面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职不履、有责不尽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决策和责任落地生根。

  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新态势

  法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党纪是块钢,谁碰谁遭殃。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惩治腐败力度空前、成效瞩目。但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软肋、震慑还有空白。当前,反腐败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实现强力震慑态势的“两个全覆盖”。一是在省内区域内全覆盖,上级纪委在强化自主办案的同时,要强力推进下级纪委和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层层传导压力,覆盖所有市县和部门系统;二是在重点领域上全覆盖,紧紧扭住土地、城建、交通和国资监管等腐败问题多发领域,重点突出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种人,高悬惩腐利剑,斩断侥幸心理,让仍存贪腐念头的人悬崖勒马、收手收敛。

  树牢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新风尚

  依法治国依靠好的党风,依规治党促进党风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狠刹“四风”,是新时期依规治党的创新之举、典范之举。当前“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披上了“隐身衣”,有的钻进了“青纱帐”,还有的变异成了“不作为”,这些问题都在考验着我们的政治定力和治理能力。正如“三期叠加”带来的经济新常态一样,我们党的作风建设也进入了正风肃纪的新常态。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既要奋发有为地做事,切实把发展搞好;又要干干净净地做事,切实把党风搞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顶风违纪的、阳奉阴违的、为官不为的,都要从严从快查处,让“贪腐伸手必被捉,懒政也要被问责”成为常态化。

  严守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新规矩

  查办案件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反腐败工作最重要、最直接的手段。将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要体现在查办案件中。各级纪委务必要将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作为一条铁的纪律,严格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切实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着力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有力有效地反对腐败。一方面要转变办案方式,坚持快查快结,重证据、重法纪、重在查清重大违纪问题,具体违法犯罪事实尽快移交司法机关侦办和处理,确保办案高效有序;另一方面要夯实办案基础,严格办案行为规范和办案程序,着力加强办案场所和办案设施建设,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强化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办案安全。

  强化教育、制度、监督的新措施

  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依规治党,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当前反腐败斗争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聚焦主业主责,在形成震慑态势、强化“不敢”氛围的同时,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各项工作,增强防治腐败的综合效应,逐步实现“不能”,最终使之“不想”。一方面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当前重点要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依托纪委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及时通报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曝光有关重大典型案件,同时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让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相辅而成,教育、感染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当前重点要针对腐败现象多发领域和环节,抓紧编织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严格监督、严格问责,给“笼子”通上高压电,让制度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硬杠杠。

  努力提升履职尽责的新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王岐山同志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铁的纪律建设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按照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点研究破解不同层级和类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深层次问题;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的重要论述,积极探索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着力提高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坚决防止“灯下黑”问题,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新常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陈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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