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瑞昌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瑞昌建设中等城市,打造“实力瑞昌、美丽瑞昌、法治瑞昌、幸福瑞昌”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通过开展“清廉为民发展年”活动,实施六大助廉工程,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党政班子担主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领导责任。上半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7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12 次,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重大问题批示8件次,督办 7件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2、明确责任传压力。实施责任量化考核工程,制定下发中共瑞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实施意见。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签订主体责任书152份和监督责任书34份,明确责任内容,向下传导工作压力。安排乡镇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在媒体上对落实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实行“电视问政”,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3、责任追究抓落实。安排26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测评,现场反馈测评结果。上半年,市委成立10个督查组,对全市所有部门单位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第一轮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9名乡科级干部落实领导责任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从重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查办案件、纠正“四风”、优化环境,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严查腐败案件,促进反腐形势明显好转。实施执纪办案提升工程。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3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82件,同比增长43.9%;立案57件,同比增长11.8%,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4件,办理贪污贿赂类案件4件。处分各类违纪人员75人,同比增长47.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给予科级干部免职3人。严肃查处了原白杨镇人大主席郑某贪污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2、重拳整治“四风”,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开展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明察暗访32次,检查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尤其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都开展了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市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件,诫勉谈话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
3、强化执纪问责,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加强红包专项治理,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重点整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殡葬、税收、交管等行业和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实施作风常态监管工程,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权力清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严格约束职务行为。
三、构建拒腐防变防线
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求,大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实施清廉品牌建设工程。在全市开展“清风杯”廉政歌曲广场舞大赛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清风助困”活动,通过访民情、听民诉、解民忧、化民怨,共收集到群众反映的信息6.7万余条,办实事425件,协调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民生问题;举办“清风杯”羽毛球赛,向广大群众赠送“清风扇”,让干部群众在“清风”中感受廉政氛围。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教育活动,举办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廉政教育培训班,组织全市140余名领导干部配偶开展为期三天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8批300余名同志到九江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全市262名新任村(居)支书、主任、大学生村官接受廉政教育,听取廉政党课。强化阵地建设,升级柳湖廉政文化广场等多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充分利用“一报一网两专栏”,发布党风廉政建设最新动态,打造网上纪委,廉洁瑞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
2、规范权力阳光公开运行。推行党务政务“阳光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行市委权力“阳光运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科学明确市委职权43项、编制公开职权目录30条;实施阳光选人用人工程,推行选人用人“阳光操作”,对乡镇正职等重要干部实行全委会和常委会“双票决”,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实行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
3、强化服务保障群众利益。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四访送廉”(进村走访、入户家访、带案下访、重点回访)活动,在全市营造清廉为民的服务气氛。对去年走访中收集到的55问题,召开问题交办会,确定了23个责任单位和24个协办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跟踪督查,限时办结。对社会反响强烈的病死猪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8名领导干部予以党政纪处分。查处了原赛湖农场三分场副场长兼一大队支书柯某侵占粮食补贴违纪案和横港镇红星村支书刘某侵占他人改厕资金案,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瑞昌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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