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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一线工作法”提升办信效果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5-07-07
 

  瑞昌市积极探索“信访一线工作法”,将接访、办信、结果反馈等程序直接面向一线,切实将信访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强化办信效果。

  信访驿站直通一线。进一步延伸信访触角,建立和完善21个乡镇“信访联系点”、157个村(居)委会“群众说事站”,聘请10名信访信息情报员,实现信访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乡镇“大信访”工作格局,联合乡镇纪委、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及相关行政村等建立信访联席机制。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填报《信访工作台账》,做到无隐患实行零报,重要隐患随时报,确保早发现、早预防。

  化解难题沉到一线。解决问题马上就办,变“上访为下访”。对能就地解决或者乡镇能够解决的由乡镇纪委牵头及时在一线解决,把基层信访矛盾妥善化解在乡村或事发地;对乡镇难以解决的问题,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在每月月底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对收到的信访件进行分类汇总、归口分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件信访件确定1名班子成员和1个业务科室办理,包案领导实行带案下访到一线,解决化解矛盾。在信访调查过程中,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邀请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与,将信访办理过程透明化。今年上半年,共处理解决群众涉纪信访问题41余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6起。

  结果反馈走进一线。信访件办结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彻底解决问题。对于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及时向其反馈调查结果,并做好保密工作,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重要的实名举报件,及时采取电话问询、实地回访等方式,逐一回访。同时对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和信访件办理情况等每季度进行通报,通报下发至行政村,由行政村将通报转给涉及党员群众传阅,上半年已下发通报2份,直接反馈结果51人次。

  责任追究追向一线。为强化信访件办理的责任意识,加强责任追究。针对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推诿扯皮、拖延慢办等现象和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当造成重复信访的乡镇纪委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彻底纠正基层干部“大错不出、小错不断、得过且过”的心态,切实改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瑞昌市纪委 余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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