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昌市纪委办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 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九江市和瑞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九江市委、市政府和瑞昌市委、市政府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监察市政府及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场街道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瑞昌市纪委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局本级和6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8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工勤编4人;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数55人,包括行政人员5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798.94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798.94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4.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6.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纪委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支付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工程款。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纪委办机关及六个纪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廉政文化宣传费用、办案经费、基地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支付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程款项目。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4.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二)工资福利支出365.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卫生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76.36万元,主要用于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及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关于瑞昌市纪委办 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瑞昌市纪委办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53.3万元,与2013年决算58.92万元比减少了5.62万元(接待费减少0.34万元、公务用车减少5.28万元),同比下降1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9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20.99万元,主要用于委局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活动费用。一是委局机关接待上级领导所发生的接待费;二是接待省内外办案人员所发生的接待费;
2014年“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公务用车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坚决杜绝了公车私用的现象,严格落实单车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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